(十六) 教团生活的准则
佛教徒虽有七众弟子的分别,但在团体生活的原则上,是有一个共同标准,这个标准叫做「六和敬」。就是六种规则,能使大家过的生活一致的,互相敬重,和谐合聚,清净快乐。
一、 身和同住:大家同住在一起,必须要做到身业清净,和爱相处,不发生磨擦,打架等粗暴野蛮的举动。
二、 语和无诤:大家同住在一起,必须要做到语业清净,说话要谦和礼貌,悦耳可爱,不宜恶口粗声,引人不快,以致发生争吵的事件。
三、 意和同悦:大家同住在一起,必须要做到意业清净,即要有善良的用意,坦白的胸怀,不要为求个人的欢乐而不顾大众的欢乐,或把个人的快乐建筑在大众的痛苦之上。
四、 戒和同修:佛教七众,各有戒律,但在每一众中都有着共同遵守藉以修持的戒法。如比丘僧团,就有共同受持的二百五
十条的戒法。应该怎么做,就大家怎么做,才显示共同守法的精神。
五、 利和同均:利就是大家所获的利益。不论是经济上的财利,或知识上的法利,必须要大家平等享有,不应厚彼薄此,使之发生利害冲突,或使公产成为私财,致引起争权夺利的纠纷,影响到教团的分裂。
六、 见和同解:见即是意见,见地或见解。大家同为佛教徒,在见解思想上,必须要统一,教团的力量才不会分化,否则,
每个份子思想、意见不同,各持己见,自以为胜,那么这个团体一定不能清净,也必精神散漫,不能振作有为了。
六和敬的前四和是重视法治精神,而后二和是重视经济平均与思想统一,一个健全的团体,法治精神自然不能缺少,但如不重视经济平均分配和思想统一,这个集团便会趋于分化或崩溃。由小团体的斗争,大至世界的斗争,其发生的原因,多在经济失其平衡的支配,和主要的思想不能统一。可是佛陀在二千五百多年前,已拟出团体共同生活的原则,与和平共处的要素,使后世一切团体生活的原则,都不能越此「六和敬」的范围,他的智慧可谓空前惊人了!
2007年3月21日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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